(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11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申请购买表(封面);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8.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9. 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10. 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1072916531@qq.com。
1.邮件主题:W1062报名+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