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亮化、供暖及公寓区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5-JKEDBL-G1****1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内容:亮化、供暖及公寓区整治项目。 (二)最高上限价:3注册后查看3.1**$3元。 (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四)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五)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公开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六)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真实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项目经理在全国范围内无任何处于在建状态的建设工程项目。 (七)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八)投标人2****2年0**$3月0**$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0**$3日 至 2****5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3:0**$3 至 1**$3:0**$3 ,下午 1**$3:3**$3 至 1**$3:3**$3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地安全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包含生育)五个险种),并持有有效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5**$3号五洲太阳新城A栋1**$3号门市,具体详询代理机构联系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2**$3日 0**$3:3**$3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5**$3号五洲太阳新城A栋1**$3号门市,具体详询代理机构联系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售时间:2***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1注册后查看9***3@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包含生育)五个险种)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地安全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包含生育)五个险种),并持有有效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发售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注册后查看9***3@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