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1**$3.5万元/3年(即不超过6.5万元/年),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服务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5年4月1**$3日- 2****5年4月1**$3日9:0**$3-1**$3:0**$3、1**$3:0**$3-1**$3:0**$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西路2***1号1层1***1室 (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5年4月2**$3日上午1**$3:0**$3(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西路2***1号1层1***1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非面呈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西路2***1号1层1***1室。
十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西路2***1号1层1***1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2注册后查看8
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