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第二批机房搬迁EPC项目招标公告(2025-JXHMXX-G1006)

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某单位第二批机房搬迁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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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0;***0;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第二批机房搬迁EPC项目第二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7个站点一体化通信机房和油机房整体规划布局、机架布置及走线架、槽道、尾纤槽、新增传输设备、电源设备、直流列头柜、DDF柜、ODF柜、低压配电系统、相应电源馈线和各新增系统需求的深化设计、以及清单范围内设备采购和施工安装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黑龙江两省共7个站点

2.3招标范围:

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
1)原机房利旧动环系统、空调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的搬迁及调测;利旧柴油发电机组导风罩的采购及安装。

2)新增物资采购及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①空调、消防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测;②通信设备、机柜、配线柜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测;③电源设备、电力电缆采购及安装;④机房桥架、尾纤槽道、接地铜排采购及安装;⑤过屏蔽体软光缆的采购及布放;⑥其它零散物资采购、安装及小型工程的施工等。

3)施工图设计等。
2.4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6**$3 日历天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4.9注册后查看1万元。

2.6 项目编号:2****5-JXHMXX-G1****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除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22-2****4年完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时提供)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查询结果的截图,如相关失信和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保密资质: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家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应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应是设计方的正式员工、项目经理应是施工方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提供承诺函)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体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5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XXX公司()XXXX公司],但由主体方盖章、签字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0;7 ***0;9***0;日至2****5***0;7 ***0;15***0;(上午0**$3:0**$31**$3:0**$3,下午1**$3:3**$31**$3:0**$3)线上申领。投标人向招标人邮箱:j0***3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1@1***3.com,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如下:
***0;***0;***0;***0;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3.43.6第3)条暂提供承诺函,相关证明投标时提供)

经审核通过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相关要求说明

1)投标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工程清单内容,不得私自扫描、复印、储存等,不得损坏工程清单。

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0;7 ***0;3**$3***0;***0;9 ***0;3**$3,递交地点为***0;***0;吉林省长春市某评标室 ***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2****341日起,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采网(互联网https://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即实施凡采必入,凡是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携带(https://www.plap.mil.cn/)网站注册截图,投标时未提供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0;***0;***0;***0;***0;***0;电话:0****1-8注册后查看1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0;***0;***0;***0;***0;***0;***0;电话0****1-8注册后查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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