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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关于2****5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机构竞争性评比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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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5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和四川省残联《“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要求,《自贡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高新区现面向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竞争评比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范围:户籍在高新区,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居住在高新区内自愿接受居家托养服务就业年龄段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服务对象人数:不得低于1***0人。 (三)服务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整合残疾人服务资源,结合残疾人特点,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平公正原则。不因残疾人个体状况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 安全便捷原则。保护残疾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 (四)服务要求 1.有擅长对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队伍。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相关设备设施和场所。 2.应建立服务预案,其内容应包含:服务计划、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安全保障等,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好应对措施。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服务机构承担。 3.服务人员应遵守制定的居家托养服务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有相关行业认定的证书上岗;应遵守居家托养服务职业道德,保护残疾人隐私;提供服务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服饰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细致周到、操作规范。 4.向服务对象提供集中和上门服务,确定有效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每天2**$3小时的电话服务;每次服务完成,与被服务残疾人核实清楚服务事项、数量等内容后,服务人员和被服务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五)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1.考评方式 由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主要从服务对象满意度、及时性、准确率、规范性、有效投诉、服务档案资料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考评,每年综合考核不得少于2次。考评结果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综合考评实行1***0分制,分值及考评细则如下: ①档案资料完整性2**$3分,服务对象信息资料不完整、服务对象信息内容不准确,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②服务质量4**$3分,出现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不好、违规收费等行为,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③满意度测评2**$3分,以被服务对象服务满意度测评为依据,满意度在1***0%-8**$3%之间得满分,满意度在8**$3%-6**$3%,每减少1%扣1分,满意度在6**$3%以下不得分。 ④服务对象有效投诉2**$3分,因服务质量、超标准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投诉,1**$3日内未整改到位的为有效投诉。每例有效投诉扣2分,扣完为止。 2.考核结果运用 ①综合考评得分高于8**$3分(含8**$3分),据实支付服务费; ②综合考评得分在6**$3分至8**$3分之间,每少1分扣减实体服务费的1%; ③综合考评得分低于6**$3分,考评不合格,扣除剩余2**$3%的实体服务费,终止合同。 ④不定期综合考评中,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3%,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上述条款执行。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2.履约方式:按协议约定。 3.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①根据考评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②提供量服平台录入时的截图、详细服务方案、上传服务照等; ③提供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实时查看服务对象的消费项目、服务金额、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能够实时记录每次服务信息。提供服务验收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采(2****5)3**$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预付中标金额的5**$3%,在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3% 二、参加本次竞争性评比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比程序 (一)提交申请(2****5年4月1**$3日-4月1**$3日):服务机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向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参评申请书》; (二)邀请通知(2****5年4月1**$3日):由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初步审核后,电话通知符合参评条件的服务机构。 (三)现场评比(2****5年4月2**$3日):确认参加评选的服务机构,将参加评比资料于现场评比前半小时内,递交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由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比委员会,对本次竞争评比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委员会按照评估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评比当天,由评比委员会根据打分情况当场公布服务机构得分,按照最高分遴选服务机构; (四)公示(2****5年4月2**$3日-4月3**$3日):对拟定服务机构在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2****5年5月9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入围服务机构签订《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完成时间:2****5年1**$3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张琼瑶,联系电话:0****3-8注册后查看2。 附件:1.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参评申请书 2.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机构竞争性评比评分细则表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5年4月7日 附件1 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参评申请书 ![]() 附件2: 高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机构竞争性评比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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