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改造

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北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1号、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号)

3.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北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1号、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号)内,单次金额在2**$3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维护改造,确定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指定的维修改造施工任务。

4.维修实施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最高投标限价:预计维修改造费用每年上限值预算为3***0万元(具体以每年度财务批复文件金额为准执行 ),三年共计1****0万元。 以维修实际结算情况为准。

6.本项目为下浮率(即优惠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经采购人审定金额×(1-下浮率)。

7.维修内容:维修或改造工程,包括不限于土建维修、装饰、水电或一般机电设备安装、医疗洁净工程、医疗设备带等。

8.特别说明:

(一)以上施工、收方、结算、收款流程,中标人需配备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参与完成。

(二)因从施工任务开始至最终收款流程较多,时间可能较长,中标人正常的收款时间在5-8个月左右,中标人需具备足够的实力,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报价。

二、相关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注册后查看0-2****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注册后查看9-2****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注册后查看0-2****8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注册后查看3-2****1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GB5注册后查看9-2****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版) GB 5注册后查看4-2****5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3-2****6

其他及相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与规范。除非另有规定,日常维修应按国家最新的有关技术标准拟定方案后再进行维修。工程维修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此,如遇遗漏所需项目实施的工程规范,应征得招标人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原则上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维修技术要求,中标人提出维修工艺,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三、技术规格

项目维修服务要求

1.关于工器具、材料、备件及耗材要求

(一)工器具

(1)中标人应配备满足生产的全部工器具,所有设备、工器具、通讯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者,不允许参与生产维修。

(2)中标人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维修人员和班组,配备个人工器具和班组工器具,每位维修工配备工具包括及个人常用工器具。

(3)原则上不得借用招标人的工器具。

(二)材料及备件

(1)维修过程中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2)中标人在项目维修前应向招标人提交预算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进行审核。

(3)对于维修换下的废旧备件和材料,在维修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派人回收到招标人规定的位置,使用和报废,双方都应有记录。

(4)在维修的过程中针对同类产品及备品逐步统一规格型号,把非标准件逐步更换为标准件。

(5)项目维修时所使用的主要材料、配件、批量材料等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项目维修时所用主要材料、配件的型号、技术规格均需得到招标人认可,如因产品更新淘汰无法购买到与原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而需使用更新换代的替代品时,应报招标人同意并提交样品。

(7)所使用的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且施工完毕后,由招标人确认所验证的材料切实使用在相关设备的维修中。

(8)凡是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程序经招标人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中标人须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凡经招标人监督检查发现备件、材料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更换。

(1**$3)项目维修时所使用的易耗品,由中标人承担。

2.作业流程要求

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作业通知,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相关部门和中标人共同验收,并核定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经终审后,再核减优惠金额后进行结算付款。

3.服务质量要求

(一)中标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施工管理规定和其它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作业“通知”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和改造施工服务,服从招标人的技术指导,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中标人在维修维护和改造施工服务时,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生产。

(三)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8**$3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执行。规定范围外的质保期两年。如政策有变动,按新政来执行。

(四)中标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五)中标人接到医院总务科派工单后方可施工,不得对派工单弄虚作假,否则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六)中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如有)按图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七)中标人每批材料或设备(装置)进入施工服务现场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和核实,中标人应提供主要施工用材料或设备(装置)产品合格证。

(八)中标人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招标人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中标人施工造成招标人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中标人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如有院方相关部门投诉,中标人负责全部后果。

(九)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中标人负责。

(十)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招标人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处理(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所合同或协议),如因此造成相关部门投诉及舆情影响,中标人负责全部后果。

(十一)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必须做到“工完脚下清”,必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并向招标人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资料交接和工程结算。

(十二)所有项目,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施工服务。特殊或应急项目,确需厂家或第三方协作,中标人及时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项目分包给原厂、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实施,但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按程序办理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十三)中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原则上不得更换,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确保新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和业绩水平不低于原岗位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变更程序。

(十四)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医院科室地面、墙面瓷砖、室外路面小范围的补整;负责医院地面、楼板简单的漏水现象维修;负责医院吊顶(铝扣板、石膏板)简易的补整;负责医院排水管道简易的维修;对医院科室的面盆台下盆、抽水马桶出现脱落、松动现象予以维修固定;定期(半月一次)对医院各栋住院楼、门诊楼、行政办公楼楼顶杂物、落叶进行清理,确保屋面排水管地漏保持通畅;配合医院下水疏通人员对难以疏通管道进行协助;临时性配合医院突发检查及大的维修项目打杂工作。

负责医院所有木门、铝合金门、病房钢质门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的内、外窗(木质、铝合金)类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锁具的维修更换;负责医院所有的办公桌、椅、柜类、吧台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五金类的维修;负责医院科室简易的开锁;负责医院科室挂件的安装,晾衣杆维修。

配备有电工证、焊工证等资质的水、电、弱电、杂工2**$3小时驻点配合招标方做好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应急性任务及工作。

(十五)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 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行业发布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总体要求:中标人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现场具体情况,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发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中标人必须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继续施工。施工现场及相关人员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人员受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

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要求

(一)承包人应基于维修任务特点,编制总控计划,明确管道维修、设备更换等关键路径?。将总工期拆分为 日/周计划,量化单日完成目标(如3-5项维修任务),并设置紧急任务专项应急响应机制。

(二)建立动态监控与响应机制,突发维修任务成立快速响应小组,由项目现场负责人统筹多工种协同(如电工与管道工联动作业),确保突发问题即时处理。

(三)建立常用维修材料动态库存(如管件、零星配件等),按周消耗量滚动补充。

(四)承包人应充分体现工程形象进度影像。实施过程中,应当在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

(五)建立进度考核,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时限要求完成?维修工单,滞后项目追溯至责任人。

7.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要求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②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

③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④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⑤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

⑥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

⑦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⑧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

⑨其他

8.工程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否则作违约处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队伍人员的人生财产安全,发生一切财产纠纷及人生安全均与采购人无关。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纠纷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采购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9.售后及应急处理要求

(一)指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二)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部,名单给甲方一份,必须保证项目部的电话2**$3小时畅通。

(三)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书的要求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地点:

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北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1号、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号)。

维修实施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一)中标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施工管理规定和其它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作业“通知”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和改造施工服务,服从招标人的技术指导,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中标人在维修维护和改造施工服务时,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生产。

(三)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8**$3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执行。规定范围外的质保期两年。如政策有变动,按新政来执行。

(四)中标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五)中标人接到医院总务科派工单后方可施工,不得对派工单弄虚作假,否则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六)中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如有)按图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七)中标人每批材料或设备(装置)进入施工服务现场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和核实,中标人应提供主要施工用材料或设备(装置)产品合格证。

(八)中标人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招标人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中标人施工造成招标人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中标人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如有院方相关部门投诉,中标人负责全部后果。

(九)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中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中标人负责。

(十)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招标人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处理(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所合同或协议),如因此造成相关部门投诉及舆情影响,中标人负责全部后果。

(十一)施工完毕后,中标人必须做到“工完脚下清”,必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并向招标人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资料交接和工程结算。

(十二)所有项目,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施工服务。特殊或应急项目,确需厂家或第三方协作,中标人及时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项目分包给原厂、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实施,但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按程序办理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十三)中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原则上不得更换,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确保新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执业资格和业绩水平不低于原岗位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变更程序。

(十四)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医院科室地面、墙面瓷砖、室外路面小范围的补整;负责医院地面、楼板简单的漏水现象维修;负责医院吊顶(铝扣板、石膏板)简易的补整;负责医院排水管道简易的维修;对医院科室的面盆台下盆、抽水马桶出现脱落、松动现象予以维修固定;定期(半月一次)对医院各栋住院楼、门诊楼、行政办公楼楼顶杂物、落叶进行清理,确保屋面排水管地漏保持通畅;配合医院下水疏通人员对难以疏通管道进行协助;临时性配合医院突发检查及大的维修项目打杂工作。

负责医院所有木门、铝合金门、病房钢质门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的内、外窗(木质、铝合金)类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锁具的维修更换;负责医院所有的办公桌、椅、柜类、吧台的维修;负责医院所有五金类的维修;负责医院科室简易的开锁;负责医院科室挂件的安装,晾衣杆维修。

配备有电工证、焊工证等资质的水、电、弱电、杂工2**$3小时驻点配合招标方做好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应急性任务及工作。

(十五)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 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作业通知,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相关部门和中标人共同验收,并核定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经终审后,再核减优惠金额后进行结算付款。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团队(组织架构)

(一)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维修服务项目部,配备固定的人员,服从招标人管理,并设置: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负责管理维修人员及与招标人协调;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施工现场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2)维修人员的能力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常驻4名维修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地点。

(3)维修部配备的维修人员应具备招标人所有项目的维修作业的能力,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电焊、泥水、管架、木器、油漆等。

(二)维修人员(常驻4人)

(1)所有维修人员施工人员中标单位须提供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

(2)负责招标人零星维修项目的维修及现场作业施工,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管道工、水电工、电焊工、泥工、架子工、木工,油漆工及普工等。

(3)维修人员根据作业内容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如: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证等。

(4)维修人员常驻维修服务部,2**$3小时服务制。

(5)维修人员与中标人的劳务关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增派人员响应院方需求。

(7)本项目需要高处作业,拟安排的高处作业人员应具备《高处作业证》,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和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2.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三十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仅第一次签订合同缴纳,续签合同不再缴纳,合同服务期满并办理完成所有项目结算审核,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手续办理完毕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二)结算办理流程:中标方需在工程完毕后3**$3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签证资料和项目结算资料,中标人依据采购人签署的《维修派工单》《工程量签证单》等文件资料,按季度整理并提交结算申请报告,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依据合同进行结算审核,经过一审、二审、三审(以医院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后最终审定结算费用,实际结算金额=经采购人审定金额×(1-下浮率)。按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支付至9**$3%,余下3%作为质保金(日常零星维修按月为单位,单项维修改造项目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无质量及其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付清。

(三)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不限于:湘建价〔2****0〕5**$3号《关于印发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关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1〕2***8 号)、湘建价〔2****2〕1***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2年度第一期)》、长住建发〔2****0〕1***3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长建价〔2****0〕5号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按不含进项税价发布的通知等文件;材料价格以施工期当期长沙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最新发布价格为依据,优先执行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期刊价格,期刊价格没有的参照长沙市财评价格,无法找到政策文件依据的材料价格以市场询价为依据。中标人根据投标下浮率、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实际结算金额=经采购人审定金额×(1-下浮率)。其中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价最新的[2****9]1***0号文综合工资单价标准执行,计日工按2***0元/工日(包干价)计算。以上相关内容如遇政策变动按照文件进行调整。

3.违约处理办法

(1)中标人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材料经招标人检查,若发现并检验证实以次充好,除已使用部分立即拆除重新施工、已进场的该项材料全部退货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直到符合招标人要求,整改三次以上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元/次。对使用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或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中标人接到通知后3**$3分钟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4.其他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5〕1***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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