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5年0**$3月1**$3日 0**$3时0**$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产品和质量要求:
使用植保专用无人机施药
1.履约期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7〕6***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7〕6***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验收
5.质量保证期:1 年
6.需提供植物油类或高分子聚合物类飞防助剂,亩用量按照助剂每亩用药量添加。助剂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名录内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要求:
(1)供应商提供无人机农业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5万亩;除特殊天气外,7日内完成防控;
(2)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所提供作业无人机不低于2**$3架;签订合同后,全部录入后台,并上交无人机信息;
(3)供应商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4)供应商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有防治经验,需提供飞手飞防业绩。提供植保无人机合格证2**$3个以上(并提供无人机三者保险单)。飞手合格证2**$3个以上;
(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7)供应商实施作业大疆植保无人机T6**$3以上;飞行宽幅8米,飞行速度不超过每秒8m/s。
(8)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米以内;
(9)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8m/s;
(1**$3)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3m(感知1**$3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3米远多股高压线);
(1**$3)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应具备自主避障功能;
(1**$3)施药量不低于3.5L/亩。
(1**$3)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可实时查看领取药品、配置药液和飞行作业全过程,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1**$3)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范围及剂量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禁止自行混配、混施药剂,以免产生药害或拮抗作用降低药效;
(1**$3)保证防治效果,喷药5日后,需中标方做药效调查;
(1**$3)中标单位在接到防治任务3个小时赶赴现场。
(1**$3)中标方必须提供全部作业面积的飞行轨迹图和作业确认单。
8.应急及安全保障。
(1)中标人要提前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落实分工与职责,高度重视无人机防治飘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以及对水产养殖等有益生物危害的潜在风险,确保不因防控病虫灾害而发生药害、中毒等次生灾害。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药害、人畜中毒等次生灾害等,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无人机若出现故障,需及时维修,第二日不耽误飞防。
(3)如需换飞机和飞手,需与甲方协商,不允许随意更换无人机和飞手。
(4)拟派参加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
9.中标方不得随意拆分包和转包给其他飞防组织。举报电话:0****1-2注册后查看7。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所有药品生产日期应为2****5年;
2.中标单位做好安全预案,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3.中标供应商负责回收、保管该项目产生的所有农药包装物,当天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4.保证防治效果,防效需高于8**$3%;
5.每架无人机现场配药打药均跟有一名植保相关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6.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药害、人畜中毒等次生灾害等,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由县乡村负责人在作业面积明细表(附防控作业轨迹图)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结算防控资金,否则不予结算。
交货(工)时间:
本次采购项目为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飞防服务,为避免错过最佳防治期,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防治任务后3小时内到达防治现场,7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和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