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注册后查看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水库淹没处理、专业项目迁改建和库底清理等工作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评估工作,服务时限为完成项目竣工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为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注册后查看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规范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漓江补水工程”)实施,根据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的业务要求,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由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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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原名为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江河中心”)继续提供监理监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一)根据已签订的《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合同》,江河中心自2****9年以来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含川江、小溶江、斧子口水利枢纽)施工区和库区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水库淹没处理、专业项目迁改建和库底清理等范围的各项工作持续参与,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掌握最准确详实的数据,对移民安置工作计划、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情况的过程全程参与,服务数据的掌握和服务情况的了解具有独占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移〔2****0〕4***2号)第十一条款明确规定“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因此,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独占性、完整性,不宜中途更换监理监测服务单位。
(二)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9号)第五十一条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的规定,在工程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完成前,川江、小溶江、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需要继续实施监理监测工作。同时,根据三座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监理监测工作有利于规范移民安置管理,有利于存在问题的整改,有利于移民安置工作推进。
(三)此项目科学知识和技术含量高,原服务商按合同完成了大量的主要工作,资料成果珍贵,如更换新的服务商会造成对资料部分丢失、或不正确解读,很难保证资料成果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因此造成的问题很难分清责任。
移民安置工作具有独占性、连续性、完整性。根据漓江补水工程涉及范围广、项目多、耗时较长的特点,且监理监测工作具有复杂性、连续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征,为了确保项目工作整体成效,顺利完成漓江补水工程项目竣工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经选择经验丰富,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论证,唯一符合要求的江河中心作为漓江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监理监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机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日期为2****5年5月2**$3日至2****5年5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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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6.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