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莱山区滨海路慢行步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山东省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滨海路慢行步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莱山区滨海路慢行步道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全长7.5***5公里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3**$3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
- 2.7 项目概况:项目西起海韵广场,东至天越湾广场西侧,全长7.5***5公里,利用现状道路、现状广场的路段,通过修复破损严重的路面及新建步道等方式,形成一条贯穿始终的约4米宽的步道系统,采用画线的方式保障步道连续性,同时增加标识系统、垃圾桶、休息座椅等附属设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2〕3***4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3***0号)文件规定,按 建筑业 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采[2****3]1**$3号)。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年0**$3月2**$3日 1**$3:0**$3至2****5年0**$3月2**$3日 1**$3:0**$3(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0**$3月1**$3日 1**$3:3**$3:0**$3,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注册后查看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2〕2**$3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3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刘刚,电话:0****5-6注册后查看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泳波,电话:0****5-6注册后查看3。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3日内向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武子文,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3,邮箱:pengrongwu3****6@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3号莱山区住建局5***9室。
-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注册后查看1、6注册后查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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