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食药械化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辅助工作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食药械化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辅助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317193266-15222535

项目名称:食药械化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辅助工作

预算编号:1525-00011705

预算金额(元):2190000元国库资金:219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188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食药械化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辅助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辅助检验、药械化不良反应辅助监测及宣传、业务收发、辅助财务行政管理、窗口接待、辅助监督抽样、运输及后勤等辅助服务。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一招三年(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中标人首年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4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之间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现场会议室: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所需材料:计算机设备、数字证书(CA证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哈雷路1043号8号楼1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568弄金领之都B区16号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蕾

电 话:注册后查看-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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