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5-03-19 17:08:16
四川省交通医院拟对医院用气安全整改采用最低价选择法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XBW20250305
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用气安全整改
3.采购人:四川省交通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医院用气安全整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本项目一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省交通医院网站https://www.scjttgly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加盖鲜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7.报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未为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未在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的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及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在四川省交通医院网站https://www.scjttglyy.com/自行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省交通医院恕不接收。
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团路73号二楼
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本询价通知书网页截屏(此件视为报名成功,请放在响应文件第一页);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代表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完全理解并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记录结果完整网页截图或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6.报价函(见附件1);
说明:1.上述资料须全部提供并加盖鲜章,缺少任意资料响应文件视为无效;2.供应商所有响应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封页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3.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交通医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团路7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十一、监督
监督单位:四川省交通医院监审科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团路73号
邮政编码:611731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四、报价函
四川省交通医院:
1.我方全面研究了“医院用气安全整改”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BXBW20250305),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相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1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90天。
报价表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完成本项目的包干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原因要求增加费用。
2.本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不在进行再次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一、项目概述
采购医院用气安全整改。本项目一个包。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交通医院现有中心供氧、负压系统各一套,承担医院300个床的氧气和负压供应。新冠疫情期间,为了方便搬运氧气瓶,在一楼设置了20个氧气瓶的汇流排,单独由汇流排给手术室和ICU供氧气。现需要对全院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进行局部整改、设备排查、检修、保养。
1、四楼新生儿不再由九楼制氧机供氧,改由一楼汇流排供氧,为方便氧气计量,增加氧气流量表。
2、为方便手术室开关氧气阀门和氧气计量,计划把氧气控制开关从护士值班室改到过道,增加氧气流量表。
3、七楼ICU新增氧气流量表。
4、对中心供氧机站(不含中心供氧机房)、中心吸引机站汇流排、真空泵、阀门等设备排查、检修、更换损坏配件,含楼层科室压力监视器、流量仪、氧气终端、吸引终端、氧气开关、铝合金装饰罩(包含吊塔)等设备排查和检修。
★三、技术服务要求
1、采购清单
2、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全院中心供氧设备带、手术室、ICU、新生儿管道改造及维修。
(2)供应商因制定合理的维保方案并经医院确认后实施,确保改造过程中不能影响手术室、ICU、新生儿用氧,不能影响全院正常用氧业务的正常开展。
(3)服务期内,供应商在维修更换配件时引发医院相关设备其他新故障时,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故障及配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4)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须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供应商未在合同约定时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供应商在一年内运行维护期间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单次扣除1000元。
(6)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2.服务地点:成都市犀浦镇恒山北街139号。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3.1 付款条件:配电房和手术间用电安全改造完成后,能正常使用,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付款时间: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3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账户名:四川省交通医院
账 号:51001597237059000203
税 号:12510000450721243P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缴纳,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履约验收
4.1履约验收主体:四川省交通医院;
4.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10日内验收;
4.3履约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4.4履约验收内容和标准:
4.4.1 验收主体:总务科、手术室、新生儿、ICU;
4.4.2 验收时间:签订项目合同后,2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试运行30日后开展验收;
4.4.3验收标准按照服务要求制定:
货物在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形成安装报告;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日后,试运行期间功能正常,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方可提出验收申请,自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4.4.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 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违约责任: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15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人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不作为违约。
6.解决争议的方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要求:无
8.报价要求:本项目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原因要求增加费用。
注:以上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为本次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