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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洱县红薯淀粉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108万元、其他及企业自筹资金1247万元。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4-18 18:00:00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5-04-25 18:00:00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18:00时至2025年4月25日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投标人要求: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此条仅针对施工项目企业)。
3.其他:
3.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4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交 2021—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若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7其他人员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
None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宁洱未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瀚明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821MAC1M7M3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MA6QC42D75
联系人:
白绍美
联系人:
徐天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宁洱县红薯淀粉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0.0
招标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0亩,建设内容:(1)建设钢架结构的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5427㎡,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3m。(2)建设砖混结构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134.85㎡;???(3)建设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硬化 7122.89㎡(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为准)。
招标范围:
完成宁洱县红薯淀粉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相关(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项目建设部分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委托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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