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需求详情
***0; 为加强集团子分公司计量标准器及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的规范管理,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和计量数据的可靠性,现拟对集团下属各子分公司的计量标准器及贸易结算计量装置实施统一招标检定工作***0;***0;
项目名称:子分公司标准器及计量装置送检项目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百分比
类型:费率/折扣报价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
比价通知书:大庆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标准器及计量装置送检项目.doc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5-0**$3-1**$3 1**$3:5**$3:1**$3
报名结束时间:2****5-0**$3-1**$3 0**$3:0**$3:0**$3
发布时间:2****5-0**$3-1**$3 1**$3:5**$3:1**$3
采购编号:HLJGCYC9注册后查看0Z2***2注册后查看0****5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复印件,授权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计量器具种类,特别是用于贸易结算的器具),或具备有效的国家级CMA认证且检定项目在资质认定附表中明确列出,或具备有效的CNAS实验室认可且检定项目认可证书附件中明确列出。
2.供应商必须承诺并确保: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配套法规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论必须为“合格”。非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或标准器可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若出具《校准证书》,必须包含符合性声明及测量不确定度信息。
3.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具备出具上述证书的法定资质和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