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拉萨市八廓古城公安局2025年食堂食材等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八廓古城公安局2025年食堂食材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5891
项目名称:拉萨市八廓古城公安局2025年食堂食材等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23时59分 至 2025年04月14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8日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实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4.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参加开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即可。
7.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8.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最高限价为以采购人对当月市场零售价询价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