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序号 | 项目 | 招租说明 |
0**$3 | 出租人 | |
0**$3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综合楼共4层,每层都有公共卫生间,已通水、通电、通路,综合楼简单装修。 2.开发区F-1**$3-1-0**$3为住宅套房,已通水、通电,房屋为全新装修且带全新家具。 租赁方式: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采用分层或整栋租赁方式,整幢租赁享有优先承租权。 |
0**$3 | 出租期限 | 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整幢租赁租期:1-1**$3年,分层租赁租期:1-5年。 ? 2.开发区F-1**$3-1-0**$3房屋,租赁租期:1-5年。 |
0**$3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2.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3.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方可施工。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
0**$3 | 招租形式 | |
0**$3 | 招租起竞价 | 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整幢租赁:1注册后查看1.0**$3元/年(租金涨幅:第1~5年租金不变,第6年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1%,第7~1**$3年租金与第6年相同)。 2.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一楼)租赁:6注册后查看5.0**$3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3.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二楼)租赁:3注册后查看4.0**$3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4.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三楼)租赁:3注册后查看4.0**$3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5.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四楼)租赁:3注册后查看8.0**$3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6.开发区F-1**$3-1-0**$3房屋租赁:1注册后查看0.0**$3元/年(租金涨幅:无涨幅)。 |
0**$3 | 报名要求 | 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
0**$3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2注册后查看1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7-2注册后查看5 |
0**$3 | 报名时间、地点 | 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自发布招租公告起至9**$3个日历天,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9**$3个日历天,延期1次。 2.开发区F-1**$3-1-0**$3房屋,自2****5年6月1**$3日起至2****5年7月8日止。自招租公告发布满1**$3个工作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直接确定其为最终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则采用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报名地点: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8室 |
1**$3 | 现场查勘 |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
1**$3 | 现场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1**$3 | 竞价地点 | |
1**$3 | 合同签订 | 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信息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的处置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其为最终承租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开发区F-1**$3-1-0**$3房屋:只有一人报名参加报价,于报价当日签订合同;有两个及以上报名人参加竞价,最终价高者得,并由我公司现场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承租人逾期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将取消承租人资格)。 |
1**$3 | 费用支付方式 | 银行缴纳或转账支付 |
1**$3 | 其他 | 1.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垃圾清运费:江川大街生活区:由租户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开发区F-1**$3-1-0**$3房屋:8元/月。 (2)物业管理费:江川大街生活区:¥1元/㎡/月;开发区F-1**$3-1-0**$3房屋:7**$3.6**$3元/月。 (3)水费、电费:江川大街生活区: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支付费用,由承租人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支付;开发区F-1**$3-1-0**$3房屋:由承租人向我公司 (4)停车费:若进入江川大街生活区停车需交纳停车费,按《江川大街生活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5)其它: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应单位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做出调整的。 (2)承租人经营用途超过限制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4)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3.经营用途:(1)江川大街生活区综合楼:可用于除娱乐(KTV、酒吧、会所等狭义范围)及汽车修理、废品回收、液化气销售以外的合法经营项目。(2)开发区F-1**$3-1-0**$3房屋:只能用于居住。 |
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