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 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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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917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已由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预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项目规模和内容: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管径DN300-DN1000排水管道长度124.543KM,材质包括混凝土管和钢管。其中,DN300-600混凝土管道115.493KM,DN800混凝土管道1.2KM,DN1000混凝土管道4.24KM,DN300钢管0.93KM,DN350钢管0.24KM,DN400钢管0.72KM,DN500钢管0.62KM,DN550钢管1.1KM。新建排涝泵站4座;配套检查井、雨水口9899座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450.97万元,其中工程费13163.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1 09:00至2025-03-0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山东中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故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gcxzb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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