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实验室设备物资采购公开询价

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1.采购条件

1.1询价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3标项目经理部。

业 主:北京霍营综合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采购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5]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3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1〕2**$3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1〕2**$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3标段承包范围:包括霍营枢纽一体化工程、8号线临时换乘工程(第二阶段)、1**$3号线车站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空调工程、动力照明、弱电工程、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签约合同价:7注册后查看7**$3.5**$3元 ;合同工期: 7***0 日历天,共计 2**$3 个月。

2.2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

2.3 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报价人资格要求

BJ-0**$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现场勘察

本次采购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进行报价。

6.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地铁站F2口东侧1***0米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高强

联系方式:1***5注册后查看8****3

云采网站技术支持:4注册后查看8***8

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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