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一0研究所试验区场所认定整改项目采购公告
一、概况
试验区场所认定整改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筹资建设。根据本工程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本工程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对动力专项安全整改项目建安工程进行询价。
1.项目名称:试验区场所认定整改项目
2.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类:场所内部设置物理隔离,主要为长度220米,不低于
2.5米的钢板网围墙建设、上覆防爬刺,通道大门等。窗户进行贴膜,加装防护窗;对工房二楼进行改造。
安装类:安装人行旋转闸机、监控,人脸识别设备、红外报警设施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格条件:
3.1.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施工企业位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应具有资格证或上岗证;提供“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5.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前,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三路58号,专人送达或快递送达均可;电子版报价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应为广联达GBQ6 格式、EXCEL 表格格式)在中船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上传参与询价。
6.建设单位联系人:严龙注册后查看。
二、报价书的编制与组成、封装与递交
1.报价书应包含报价函、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包括汇总表及明细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
2.报价书应采用 A4规格白色纸张,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3.1报价书正本须由单位法人或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的“授权证书”原件附在报价书正本中。
3.2 报价书纸质版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三、其他要求
1.工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施工(具体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为60天(为日历天,下同)
1.1 一阶段: 开工后50天内基本完成所有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涉及到检测类的需检测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1.2 二阶段: 开工后60天内完成现场清场,并通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竣工验收,施工企业编制结算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终审,同时完成档案归档。
2.报价要求
2.1施工企业应当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控制价,不得任意更改清单中已标明的内容,报价清单应完整、详尽。
2.2电子版报价需包含EXCEL版本和广联达GBQ6 文件。
3. 质量要求
3.1 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附件:
新建DOC文档(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