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李俊镇李庄村新建拱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李俊镇李庄村新建拱棚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5年第9次(总第9**$3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李俊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李俊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6.7**$3m(约1**$3.2**$3亩)拟规划建设3栋8**$3*1**$3m和1栋9**$3*1**$3m拱形大棚、总建筑面积5****4㎡,配套相应的道路、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8**$3米*1**$3米拱形大棚:规划建设3栋,脊高4.5m,截面为拱形,总建筑面积为1****2m2,9**$3米*1**$3米拱形大棚:规划建设1栋,脊高4.5m,截面为拱形,总建筑面积为1****8m,总建筑面积 5****4 m2
(2)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园区道路硬化,道路至温棚衔接处硬化,给水、供电、土方等附属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李俊镇李庄村
2.3计划工期:4**$3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9】2**$3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年0**$3月2**$3日0**$3时0**$3分至2****5年0**$3月3**$3日
1**$3时0**$3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https://www.ynzhzh.com)。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易能智招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0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5年0**$3月1**$3日0**$3时0**$3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宁县李俊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李俊镇汉唐福邸A区2**$3号楼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兰溪谷小区7号公寓1单元1****2室
联 系 人:孙永清 联 系 人:王立刚
电 话:1***7 9****1 5****3 电 话:1***9注册后查看5****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YXHXMGL@1***3.com
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