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简易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5-JKAAYL-F4003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北京市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万元整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4.服务内容与需求:
(1)合同期内我单位电话咨询及到所咨询;
(2)应我单位邀请,派遣律师到我单位进行现场普法宣传、法律骨干培训,配套进行法律问题咨询(4次左右);
(3)为我单位审查、修改合同和诉状(35次左右);
(4)视情参加我单位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现场协助解决(累积6小时以内);
(5)协助参与我单位有关重大决策,并提供法律分析建议;
(6)提供与我单位业务需要的、有关的法律信息,为我单位提供最新普法宣传材料(电子或实体);
(7)经另行委托,接受我方诉讼等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给予七折优惠;
(8)经另行委托,代理双方认为有必要代理的其他事务。
四、供应商资格性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成立不少于10年,在京律师数量不少于100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4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191310485@qq.com。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书面声明(公司成立时间、在京律师数、是否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说明:供应商收到电子版询价文件仅视为报名成功,最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与否以现场评审为准。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0:30(北京时间)。询价评审会稍后开始。
2.报价方式及地址: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报价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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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注册后查看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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