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酒泉市大数据中心IDC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酒泉市大数据中心IDC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酒泉市大数据中心IDC服务采购项目,旨在满足分公司政府信息化项目的长期运营和市政府发展数据产业的相关要求。拟租赁IDC机架3**$3架,租赁期1年。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4〕3***0 号)中第十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购,其中(五)中“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其中情形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玲,1***3注册后查看7****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方平,1***9注册后查看8****6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日 期: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