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宝武精高(安徽)项目点保障用车租赁
招标公告
安徽省
公告内容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Z2***0注册后查看0****2 | 采购方式 | 定向 |
报名截止时间 | 报价截至时间 | 2****5-0**$3-2**$3 1**$3:3**$3:0**$3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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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车租赁 | 详见附件 | 1.0 | 项 | 2****5-1**$3-3**$3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苏常州市天宁区苏南智城3**$3栋宝武精高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证照及各项投保手续齐全,包括***、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车船使用税等,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2、在租赁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证明,甲方予以配合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费用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5、乙方因工作需要,车辆会经常滞留宝钢股份厂区,甲方需优先提供宝钢股份厂内牌照车辆或确保社会牌照车辆在宝钢股份厂区内正常使用。如租赁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该报废车辆的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结算及付款: 1、付款期限:按季度(3个月)完成财务结算手续后,由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应付账款后3**$3日内乙方支付全部租金。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该询单为去年租赁项目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