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金禾广场二期景观及附属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金禾广场二期景观及附属工程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答复
1、问:运距按5km考虑,实际不同时不予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暂按5km考虑,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的“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3项的编列内容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 材料”序号第1-1**$3、2***7、2***7、2***7-2***1、2***8-3***0、3***8、9***6-1****6、1****5、1****7-1****6、1****8-1****9项”。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0;***0;标 ***0;***0;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日 ***0;***0;***0;***0;***0;***0;***0;期:2**$3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