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 25t汽车吊、随车吊和平板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25吨汽车吊、随车吊和平板车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州港荃湾港区东部外侧,其建设工期暂定810日历天;本次招标采购名称为25吨汽车吊、随车吊和平板车租赁服务采购,其招标范围为租赁三台设备,分别为一台25吨汽车吊、一台随车吊和一台平板车,满足监理、业主及规范要求,按国家法规要求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整车交付,主要工作为配合招标单位进行预制场施工使用,实现货物的升降、回转、吊运的租赁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3月28 日15:00时至2025 年4 月2 日 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4月7日15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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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25吨汽车吊、随车吊和平板车租赁服务采购.doc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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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起重机 25-30t | 25t汽车吊 | 8 | 台 |
2 | 平板拖车 | 平板车 | 8 | 台 |
3 | 随车起重机 >5t | 随车吊 | 8 | 台 |
序号 | 公告类型 | 公告名称 | 环节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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