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号院装备维修中心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5-JLZLJC-G1****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2号院装备维修中心整治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3招标项目控制价:7**$3.9****1万元 4计划工期:4**$3日历天 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无在施工程记录,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企业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注册的将无法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2**$3日 至 2****5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3:0**$3 至 1**$3:3**$3 ,下午 1**$3:0**$3 至 1**$3:3**$3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无在施工程记录,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1**$3日 0**$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0**$3:3**$3 (三)投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1**$3日 0**$3:3**$3 (二)开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5年0**$3月0**$3日1**$3:0**$3 踏勘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0;提供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注册审核通过截图。 ***0;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所配备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1〕4**$3号)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0天(特殊情况以《通知》规定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此一级注册建造师审核于本文件内所有相关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部分省市已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按照各省市标准执行,供应商提供已作废证书或虚假材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