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规定,现将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经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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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下称:衡水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提案》(分为两笔:2500万元、2500万元)。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于2024年6月27日在衡水银行路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利率5.5%,期限12个月,借款合同号:5262406F1316365 借据号5262406F1316365001。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于2024年6月27日在衡水银行路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利率 5.5%,期限12个月,借款合同号:5262406F1316366 借据号5262406F1316366001。
二、交易对手情况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本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参股、控股;销售白酒;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定代表人:刘彦龙,注册地址: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注册资本:9682万元。
关联关系: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衡水银行15.99%股份、持有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90%股份,综上认定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此次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利率按我行公司条线最新授信业务基础定价标准进行定价,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率。
四、交易金额及比例
至5月末,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合计5000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55%,该关联方所在集团客户合计用信余额31871.90万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51%,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交易金额5000万元(分为两笔:2500万元、2500万元)。
五、经衡水银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关联方在用信余额符合集中度、大额风险暴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优于非关联方交易条件下开展业务,并报董事会审批。
经衡水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提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公司用信5000万元(两笔25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衡水银行正常授信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符合《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提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宋鸿杰需回避。
衡水银行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