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整车及底盘技术要求
2.1 总质量:≥25000kg;
2.2 整备质量:≥18500kg;
2.3 额定载质量:≥6350kg(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4 驱动型式:6×4
2.5 整车外形尺寸:≤10050×2540×3750mm(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6 货箱内部尺寸(长×宽×高):≥5800×2300×1500(mm)
2.7 轴距:≤4125+1350m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2.8 发动机功率:≥290kw
2.9 接近角/离去角:≥15°/10°
2.10 前悬/后悬:≤1500mm /2850mm(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10 排放标准国Ⅵ
2.11 底盘带低温冷启动功能
3、滚刷性能指标
3.1 滚刷最大除雪宽度(0°时)≥3650mm (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3.2 刷毛直径:≥915mm;
3.2 滚刷转速:≥250rpm;
3.3 滚刷最大线速度:≥40km/h;最大作业速度:≥20km/h;
3.4 滚刷整体采用框架结构,强度高,可靠性好;
3.5 滚刷驱动方式:采用双液压马达,马达+链条组合驱动,马达置于整体框架内侧,有效保护马达,防止马达发生碰撞;(马达+链条组合驱动,马达置于整体框架内侧,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6 滚刷可实现左右30°偏转,具有浮动功能,可根据路面情况自动找平,起到避障作用,同时也能起到减震降噪作用;
3.7 滚刷带接地压力报警功能;
3.8 刷毛采用波浪刷毛,刷毛材质为聚丙烯和钢丝混合排列(刷毛为波浪刷毛,刷毛材质为聚丙烯和钢丝混合,提供实物照片证明),耐磨损,弹性好,抗弯曲,不伤害路面;
3.9 滚刷带有刷头下压功能,采用液压油缸控制,扫毛离地间隙可调节,有效提高刷毛使用率;(滚刷下压功能采用液压油缸控制,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0 滚扫支撑轮采用重型充气轮胎,减震性、稳定性好,支撑轮带有2根回正弹簧,保证轮胎自动回正;(滚扫支撑轮采用重型充气轮胎,支撑轮带有2根回正弹簧,保证轮胎自动回正,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1 滚刷档雪板采用金属档雪板,档雪板角度可调;(采用金属挡雪板,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2 滚扫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面板式连接(面板式连接,提供实物照片证明),安装、拆卸方便,不须任何辅助工具,单人操作在3~5分钟内就可完成装卸;
4、撒布机
4.1 撒布机容积:≥10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4.2 撒布宽度:2~15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4.3 撒布机具有单侧撒布和对称撒布功能,撒布宽度、撒布密度可在驾驶室内调节,撒布宽度、撒布密度10档可调;
4.4 仓门开度可在驾驶室内自动调节;
4.5 撒布机的输送方式为钢制刮板链,其传送履带总宽度:550mm,有效宽度:450mm;
4.6 撒布机具有倒V装置、上网罩及防雨罩以防止物料后溢及大块物料进入料仓;
4.7 撒布机具有清仓功能;
4.8 料仓表面具有防腐涂层;
4.9 撒布机尾部装有交通信号警示灯;
4.10 撒布装置离地高度可调;
4.11 撒布机采用方筒形撒布装置,落料通道面积大,不易卡料。(方筒形撒布装置,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4.12 撒布机后部设有爬梯,方便维护。(为保证上牌,爬梯须提供工信部公告照片证明)
5、液压及控制系统要求
5.1 液压系统工作压力:≥16MPa;
5.2 液压系统流量≥150L/min;
▲5.3 液压系统采用三联泵,滚刷马达由主泵供油,撒布机由独立油泵驱动,所有油缸动作由小泵供油,独立工作,互不干扰。(提供证明此条技术要求的方案说明,要求图文结合);
▲5.4 液压系统安装有效的高压过滤、双联风冷却器(高压过滤、双联风冷却器,提供实物照片证明),保证油路正常、运行可靠,散热器由温控元件自动调节,可保证连续长时间作业;
▲5.5 具有油温高、油位底报警功能;(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5.6 具有强制散热和压力高报警功能;(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1、整车及底盘技术要求
2.1 总质量:≥25000kg;
2.2 整备质量:≥18500kg;
2.3 额定载质量:≥6350kg(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4 驱动型式:6×4
2.5 整车外形尺寸:≤10050×2540×3750mm(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6 货箱内部尺寸(长×宽×高):≥5800×2300×1500(mm)
2.7 轴距:≤4125+1350m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2.8 发动机功率:≥290kw
2.9 接近角/离去角:≥15°/10°
2.10 前悬/后悬:≤1500mm /2850mm(以整车公告页面信息为准)
2.10 排放标准国Ⅵ
2.11 底盘带低温冷启动功能
3、滚刷性能指标
3.1 滚刷最大除雪宽度(0°时)≥3650mm (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3.2 刷毛直径:≥915mm;
3.2 滚刷转速:≥250rpm;
3.3 滚刷最大线速度:≥40km/h;最大作业速度:≥20km/h;
3.4 滚刷整体采用框架结构,强度高,可靠性好;
3.5 滚刷驱动方式:采用双液压马达,马达+链条组合驱动,马达置于整体框架内侧,有效保护马达,防止马达发生碰撞;(马达+链条组合驱动,马达置于整体框架内侧,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6 滚刷可实现左右30°偏转,具有浮动功能,可根据路面情况自动找平,起到避障作用,同时也能起到减震降噪作用;
3.7 滚刷带接地压力报警功能;
3.8 刷毛采用波浪刷毛,刷毛材质为聚丙烯和钢丝混合排列(刷毛为波浪刷毛,刷毛材质为聚丙烯和钢丝混合,提供实物照片证明),耐磨损,弹性好,抗弯曲,不伤害路面;
3.9 滚刷带有刷头下压功能,采用液压油缸控制,扫毛离地间隙可调节,有效提高刷毛使用率;(滚刷下压功能采用液压油缸控制,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0 滚扫支撑轮采用重型充气轮胎,减震性、稳定性好,支撑轮带有2根回正弹簧,保证轮胎自动回正;(滚扫支撑轮采用重型充气轮胎,支撑轮带有2根回正弹簧,保证轮胎自动回正,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1 滚刷档雪板采用金属档雪板,档雪板角度可调;(采用金属挡雪板,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3.12 滚扫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面板式连接(面板式连接,提供实物照片证明),安装、拆卸方便,不须任何辅助工具,单人操作在3~5分钟内就可完成装卸;
4、撒布机
4.1 撒布机容积:≥10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4.2 撒布宽度:2~15m;(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
4.3 撒布机具有单侧撒布和对称撒布功能,撒布宽度、撒布密度可在驾驶室内调节,撒布宽度、撒布密度10档可调;
4.4 仓门开度可在驾驶室内自动调节;
4.5 撒布机的输送方式为钢制刮板链,其传送履带总宽度:550mm,有效宽度:450mm;
4.6 撒布机具有倒V装置、上网罩及防雨罩以防止物料后溢及大块物料进入料仓;
4.7 撒布机具有清仓功能;
4.8 料仓表面具有防腐涂层;
4.9 撒布机尾部装有交通信号警示灯;
4.10 撒布装置离地高度可调;
4.11 撒布机采用方筒形撒布装置,落料通道面积大,不易卡料。(方筒形撒布装置,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4.12 撒布机后部设有爬梯,方便维护。(为保证上牌,爬梯须提供工信部公告照片证明)
5、液压及控制系统要求
5.1 液压系统工作压力:≥16MPa;
5.2 液压系统流量≥150L/min;
▲5.3 液压系统采用三联泵,滚刷马达由主泵供油,撒布机由独立油泵驱动,所有油缸动作由小泵供油,独立工作,互不干扰。(提供证明此条技术要求的方案说明,要求图文结合);
▲5.4 液压系统安装有效的高压过滤、双联风冷却器(高压过滤、双联风冷却器,提供实物照片证明),保证油路正常、运行可靠,散热器由温控元件自动调节,可保证连续长时间作业;
▲5.5 具有油温高、油位底报警功能;(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5.6 具有强制散热和压力高报警功能;(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城市管理应急处置保障中心(长沙市城市管理交通隔离设施事务中心)。
1.3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5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车辆给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中标人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履约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应急处置保障中心(长沙市城市管理交通隔离设施事务中心)
1.2 支付方式:全部货到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一年后无纠纷、无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30日内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10%。
1.3 支付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保险单列(含本项目的所需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用、车辆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