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1年5月,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召开和参加各类视频、调度、会商会议1****0余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0余起。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体系、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五级联动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建设等工作,实现应急事件预警、预判、有效处置一体化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响应速度和决策指挥能力。开展应急指挥中心硬件、软件运维,是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稳定运行的必要措施。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服务内容:
运维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3小时驻场服务。提供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会议室音视频的调试使用,以及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的技术支撑服务。定期安排非驻场人员外出巡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会议室及2**$3个街道(镇)视频会议室相关设备。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设备、分布式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正常运行(清单详见附件)。
五、运维要求
1. 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安排不少于4名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驻场服务,并能够独立完成应急指挥中心的现场保障、巡检,能提出优化方案。安排不少于1名非驻场人员外出巡检中心机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会议室及2**$3个街道(镇)视频会议室相关设备(共5**$3个点位),并提供二线技术支持。
人员服务内容如下:
(1)检查信息化设备安装部件是否齐全、牢固,有无明显破损情况;
(2)检查信息化设备外观是否有污损,设备是否掉落,并进行清洁、调试处理;
(3)检查相关设备设施使用电池供电的设备电量,及时更换电池;
(4)对主机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系统日志等进行远程监控、现场巡检、日志审计等日常维护服务,定期备份重要主机设备的配置参数,及时进行主机配置优化,提高主机性能;
(5)定期对主机设备的运行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运行风险防范计划和应急响应预案,及时处置运行缓慢、宕机甚至断网等故障;
(6)检查存储设备外壳及硬盘等部件有无异常变化或破损迹象,设备部件和接线是否正常;
(7)对设备、箱/柜及结构件等进行必要的清洁和除尘。显示屏幕清洁,应采用专用试剂;
(8)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故障率;
(9)针对常见故障的设备和易损坏的材料,应设立备品备件库;
(1**$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应急保障、节假日或特护期(关键特殊时间点或重大活动期间)提供驻场服务。
2. 服务要求
(1) 硬件运维服务内容
对应急指挥中心建筑智能化设备;联合会商室大屏显示、会议、操作台席及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包含指挥大厅及联合会商室);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会议室及2**$3个街道(镇)视频会议室一体化视频会议终端;分布式控制管理系统等进行故障修复或维修更换。负责视频管理平台等设备的调试,能快速解决常见故障。
(2)响应方面
服务单位应派驻工程师在需求单位指定地点、指定时间驻场服务。服务单位应提供7×2**$3小时“随传”服务,能在5分钟内响应需求单位要求,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故障解决方面
对于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对于较大问题故障,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对于重大故障,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
(4)巡检方面
清查设备,按照关键设备、一般设备、易损设备的分类要求形成设备资产清单。巡检应提供巡检记录表,形成运维对象配置信息记录,尽可能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反馈异常处理情况,提供可能的风险消除建议。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服务,确保设备可用、能用,设备外观干净、整洁,设备相关辅材牢固可靠、布置有序整洁;每日定期开展巡检服务,生成巡检记录。安排非驻场人员外出巡检中心机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会议室及2**$3个街道(镇)视频会议室相关设备(共5**$3个点位),对故障设备进行基本检修维护,每个月不少于1次巡检,并提供二线技术支持。在视频会议开始前,做好联调准备,保证视频会议正常召开。设备需要调整位置的,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调整。
(5)安全方面
服务单位应确保参与本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遵守需求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配合需求单位开展相关服务人员的背景审查,保证需求单位的设备安全、数据安全、隐蔽工程安全。在本服务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对此双方皆应谨慎接受。相关信息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配合做好数据安全相关服务工作。
(6)应急方面
因断电、运营商线路故障等引起的,驻场人员应按需求单位要求及时关闭、启动相关设备,避免设备损坏。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或重要节假日的准备、进行以及结束期间,因不可预见原因发生的、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故障,服务单位应保证故障在应急指挥中心会场正式进行会议前解决硬件设备故障,必要时应增派专业人员携带专业工具赶赴现场处置。应急指挥中心年度设备维修、更换(含备件、备机、运输、安装、部署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按标准采购,采购方式由中标人确定;采购人负责审核验收。提供的备件须为正品,且与原部件品牌、型号、备件号兼容,保证提供的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
(7)消防方面
服务单位应按照消防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应急指挥中心的消防灭火产品及装置(需符合3CF认证)进行基本检查,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立即发挥作用。
(8)其他方面
配合开展UPS电源巡检、精密空调巡检等服务。根据需求单位的要求在应急保障、节假日或特护期(关键特殊时间点或重大活动期间)提供驻场服务。视频会议,应根据需求单位需求录制会议提供拷贝资料。重要会议,会议保障人员不得少于2人。保密会议,保障人员应根据需求单位要求在会场外随时待命,不得录音、录制视频。
六、运维服务时间:2****5年3月至2****6年3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运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运维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3小时驻场服务。提供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及会议室音视频的调试使用,以及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的技术支撑服务。定期安排非驻场人员外出巡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会议室及2**$3个街道(镇)视频会议室相关设备。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设备、分布式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正常运行(清单详见附件)。
八、项目验收
1. 本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履约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4. 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
5. 履约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履约验收。
6.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违约情形,决定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九、结算方法
1. 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3%,项目完成过半时支付合同金额的4**$3%,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3%。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费用包含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中标人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请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 成交中标人在承接该项服务后,必须独立完成该项服务,不得将该项服务再转包给第三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