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关于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质疑回复函

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质 疑 人: 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北只东村

法定代表人:蔺换卿

委托代理人: 蔺换卿 电话: 1***2注册后查看7****9

经审查质疑供应商质疑函,现答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1:我单位于2****5年7月1**$3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CG2****5B-0***3)中标人(浙江万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从业人员数据)进行核实。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贵公司质疑函提供的2****4年度报告显示的7**$3人只是年报数据的一部,此数据为中标单位在职参保人员数量,中标单位的参保证明材料附后(附件1)。关于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为1***3人,中标单位提供的完整版年报(附件2)中能够明确显示,其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符合此次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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