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枣泉电厂锅炉吊篮维护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221-000003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枣泉电厂锅炉吊篮维护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物料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税率交付时间交货地点采购需求单位行项目备注
1锅炉吊篮维护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113%2025-03-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灵州综合工业园A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我公司现有锅炉吊篮原供货商为北京加汇通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塞卡尔检修平台中国电力行业授权代理商),型号为塞卡尔DX5008C电池型。该型锅炉吊篮基建安装后使用状况可靠,供应商服务也较好。目前存在以下问题:直流电控箱老化;电池性能下降,无法维持一次升降;护栏有焊口开裂;安全锁到期未检。现需将吊篮进行返厂检修及维护,吊篮检修维护完成后,更换或修复后的配件能与原吊篮适配,不得存在卡涩、失灵等异常情况。维护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如不采用单一采购可能产生如下后果:非原厂配件或设备可能与现有系统存在兼容性问题:2台提升机必须采用塞卡尔生产的交流提升机,否则原吊篮提升机预留尺寸无法进行安装;4根镀锌吊篮专用钢丝绳必须为塞卡尔专用进口钢丝绳,抗张强度:2160N/mm2,直径8.4mm。国必或非原厂品牌达到其强度的钢丝绳直径过大,无法穿过其吊篮的吊装孔进行安装。以上情况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申报条件第5.18.1-a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第5.18.1-b条款: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需要的,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加汇通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2055(经济开发区集中办公区)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2-24 至2025-02-2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周工电话: 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灵州综合工业园A区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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