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2****5-G-3**$3
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最高限价(元):3注册后查看0
标项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6**$3号杭州华星科技苑内的全部办公大楼(不包含食堂保洁)、院内道路、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大楼内外安保和秩序管理;全部办公大楼的玻璃窗清洗;院内隔油池、化粪池清理;消控室值班巡检;院内绿化养护;房屋家具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1)标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预算金额:1注册后查看0.0**$3元(1年),3注册后查看0.0**$3元(3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期内若供应商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单位可按有关程序终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采购。合同期内,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评分。供应商也可应根据采购人的招投标的需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原合同和续签合同累计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5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3:0**$3至1**$3:0**$3,下午1**$3:0**$3至2**$3:5**$3(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开标3***3室)开标室3***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2)8号)已分别于2****2年1月2**$3日、2****2年2月1日和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3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注册后查看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8***8-4****6;天谷CA 4***0-0***7-8****8。
项目概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2****5-G-3**$3
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最高限价(元):3注册后查看0
标项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6**$3号杭州华星科技苑内的全部办公大楼(不包含食堂保洁)、院内道路、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大楼内外安保和秩序管理;全部办公大楼的玻璃窗清洗;院内隔油池、化粪池清理;消控室值班巡检;院内绿化养护;房屋家具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1)标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大楼2****5-2****7年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预算金额:1注册后查看0.0**$3元(1年),3注册后查看0.0**$3元(3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期内若供应商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单位可按有关程序终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采购。合同期内,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评分。供应商也可应根据采购人的招投标的需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原合同和续签合同累计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5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3:0**$3至1**$3:0**$3,下午1**$3:0**$3至2**$3:5**$3(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0**$3:3**$3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开标3***3室)开标室3***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2)8号)已分别于2****2年1月2**$3日、2****2年2月1日和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3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注册后查看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8***8-4****6;天谷CA 4***0-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