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度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5年度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理服务

2. 项目内容:

本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对2****5年度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最高限价为1**$3万元人民币,计划产生量如下。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计划产生量

1

过期样品

9***0-0***2-0**$3

2.7吨

2

固体废物

9***0-0***1-4**$3

2.3吨

3

实验室废液

2***4-0***3-1**$3

5吨

总价=计划产生量×处置单价+转运报价×实际转运次数

二、报价及评标方式

报价方式:含税,含单次转运费用。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

三、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5年3月2**$3日1**$3 时。

2. 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5年3月2**$3日9时3**$3分。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楼西会议室。

3. 请有意参与者于2****5年3月2**$3日1**$3 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到谈判地点。(谈判文件格式自拟,其中应包含报价明细)

四、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4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谈判危废处理公司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 从事中心所需处理危废明细的危废处理业务清单证明。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成交单位,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五、结算方式

本次项目实际结算以实际产生量和转运次数按单价结算,

处置费用=危废处置单价×实际重量(过磅数据)+转运单价

合同有效期签订时间为一年,如服务良好,可续签一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 投标文件,一正两副,胶状密封。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 车通

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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