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技术服务采购-询比价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省

公告内容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采购询价函

项目编号:CNCECUI-YLZ-SMGGFWSSZT-2025-001

招标人: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CUI-YLZ-SMGGFWSSZT-2025-001)

根据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及榆林工程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由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组织询比价相关事宜。现以询比价的方式对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

2、工程地点:神木市滨河新

3、建设单位: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造价:33484.27万元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采购工作内容:

提供工法申报咨询等技术研究与指导服务(工法: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解决工法研究科技评价和申报推荐问题,使工法研究申报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公司提供工法研究申报文档、视频及工法查新等一切工法上报的相关资料、工作,用于通过工法研究审验,并提供评价报告。完成成果协助公司上报至省住建厅,完成成果省部级工法鉴定。同时协助公司完成上报集团公司级工法资料上报。

2、招标服务范围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建筑工程施工1#楼、2#楼门厅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

三、服务期限

2个月

四、质量标准

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达到省级标准

五、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服务商名单”“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服务商黑名单”。

(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满足总承包其他要求。

七、报价★

(1)报价由报价人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

(2)当报价人的报价低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函是报价人唯一的报价依据,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或调价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在线报名”-“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九、投标保证金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1)邀请回执响应:投标人通过【投标】-【我的项目】进入点击【邀请回执】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递交路径: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报价】,客服热线:400-0351-029)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详见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澄清联系人:曹斌。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十一、 保密

参与报价的各方应对邀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斌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邮箱:303003109@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 标 人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服务

3

项目编号

CNCECUI-YLZ-SMGGFWSSZT-2025-001

4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5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1#、2#楼门厅大板块全玻幕墙图纸(土建工程)。

2.完成与该工法编写申报文件,解决工法研究科技评价和申报推荐问题,使工法研究申报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公司提供工法研究申报文档、视频及工法查新等一切工法上报的相关资料、工作,用于通过工法研究终验,并提供评价报告。完成成果协助公司上报至省住建厅或省建筑协会,完成成果省部级工法鉴定。同时协助公司完成集团公司级工法认定等。

8

服务周期

自委托日起至收到工法证书

9

质量要求

省级工法标准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2

评标方式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线上评标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

14

答疑

2025年5月2日09时 前书面形式咨询招标联系人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

17

投标报价

1.最低报价中标。

2.中标人应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0

投标保证金

2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3名

22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3

投标文件编制及提交

详见招标公告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公告

25

补充说明

本次发包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6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7

最高投标限价

七万三千元

28

投标人

注意事项

1、招标人会对拟定中标人的业绩及资信进行考察,如存在履约能力不强、扯皮、转包等弄虚作假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2、本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为招标指导性合同文本,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对合同局部条款须进一步洽谈;

3、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合理配置人员,满足招标范围需要,不得因自身原因影响时效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不得挂靠,否则经查实后清除出场,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商黑名单;

第三章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40

商务部分:60

2.2.2(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方案:(22分)

1、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2~5.0分

2、结算文件编制规范性和准确性的保证措施2~5.0分

3、工法技术服务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1~3.0分

4、工法技术服务岗位职责1~3.0分

5、廉洁从业措施1~3.0分

6、保密措施1~3.0分

企业综合实力(18分)

1.2024年3月1日起至今具有工法技术服务类业绩,每有一项得4分,满分18分;

(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2(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60分)

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6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低价相比较每增加1%扣5分。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递交、报价唯一等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2.1.2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进行评审。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2.2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3.1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投标报价和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B(投标报价和其他因素各项得分之和)。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其他

3.5.1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意外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待评标委员会做出具体处理意见后,再行评定。

3.5.2 评标方法前附表与评标方法正文及附件规定不一致时,以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为准。

3.5.3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方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4 在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合格的投标。

A1.5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的投标。

A1.6投标函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A1.7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

A1.8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A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10其他经评委会确认的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A1.1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或者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基本审查标准,或者其中详细审查标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人选未经批准擅自更换。

A2.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A3.弄虚作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3.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A3.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A3.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A3.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A3.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

委托单位: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陕西榆林

签订时间:2025

工法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

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工法技术服务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工法技术务:

1.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

2.服务类别:工法技术服务

3.招标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

二、本合同含税价款: ( 大写: )

1.合同价款中包含工作内容:主要是提供工法申报咨询等技术研究与指导服务(工法指: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为该工法编写申报文件,解决工法研究科技评价和申报推荐问题,使工法研究申报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公司提供工法研究申报等一切工法上报的相关资料、工作,用于通过工法研究终验,并提供评价报告完成成果协助公司上报至省住建厅,完成成果省部级工法鉴定。同时协助公司完成集团公司级工法认定等。

2.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1#、2#楼门厅大板块全玻幕墙

三、本合同的工法技术服务期:本合同约定的工法技术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实施,至工法大板块全玻幕墙公示后结束。

四、质量标准:省级工法标准

五、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5年 月日。

2、订立地点:陕西榆林。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双方签章后__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份,工法技术服务人执__份。

(此页无正文,为合同协议书签署页)

委 托 人: (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太路800号211室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南大街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61050186250000000905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技术方案

二、企业综合实力

三、人员配备

四、附表

五、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增加的资料)


一、技术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

2、工法的保证措施

3、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

4、技术服务岗位职责

5、廉洁从业措施

6、保密措施


二、企业综合实力

注:各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三、项目组人员配备

注:各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四、附表

附表1:项目机构组成及其附表

(一)项目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附录一

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应附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参与过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机构人员简历表

项目机构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表2:工法技术服务业绩一览表

序号

委托时间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工法技术服务业绩是指:2024年3月1日起至今具有工法技术服务类业绩,后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增加的资料)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 企业营业执照

4.3 近一年财务状况

六、报价单

七、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参考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投标报价为:元;服务周期:,质量标准: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造价咨询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明的标准和要求,对投标人的权利和责任无异议;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情况

备注: 1、投标人应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如投标人不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对不响应部分的内容予以具体说明。

3、如投标人不填写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则视为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附在本页之后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投标结束截止之日起 30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附在本页之后。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四、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负责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他

经营范围

备注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 企业营业执照

4.3 “近一年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网查的纳税信用等级截图、财务报表。

六、投标报价单

(1)报价由报价人根据自身的经验和现场调查情况自主确定报价。

(2)当报价人的报价低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3)报价需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法技术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报价人应充分了解大板块全玻幕墙快速施工工法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报价人根据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工法技术服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组团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计划单价/元

计划金额/元

1

大板块全玻幕墙施工技术研发

含现场技术指导、工艺优化方案

1

2

工法编制与申报

完成省级工法申报材料编制及专家评审对接

1

3

成果查新与认证

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及第三方检测认证

1

合计

七、其他资料

(后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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