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二冶来宾市铜锣湾1号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与四川恒锋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EYYJ-FWZB-2****5-0**$3-0**$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9年9月6日四川恒锋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建筑工程技术分公司签订广西来宾铜锣湾1号一期项目合同,该公司于2****9年9月2**$3日进场,因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严重影响项目履约,2****0年2月1**$3日,我公司向其出具了《关于终止《广西来宾铜锣湾1号一期工程》工作联系函》,要求解除还合同。该公司于2****0年2月1**$3日回函同意并提出要求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应付工程款进行结算及支付。目前该公司认为在其停工退场后中国二冶集团又将该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继续施工,其他施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也应视为其工作范围并索要工程款,并提出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并于2****4年1**$3月2日向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4****0万元。
2.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3.招标范围:
3.1.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谈判协商、调解;受托出具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文书;受托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受托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受托诉讼、执行工作及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3.2.代为起草诉讼法律文书、参加质证、开庭、调解、上诉、申请强制执行等一切诉讼活动。
3.3.独立开展诉讼前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4.提供完整、齐备的诉讼服务方案。
3.5.在本司授权范围内,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案件诉讼执行工作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注册成功的合格服务商,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实力,具有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等。
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及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予授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5年3月2**$3日9:0**$3:0**$3至2****5年4月2日1**$3:0**$3:0**$3(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报名后,联系招标人获取交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对公转账,需备注工程名称。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5年4月2日1**$3:0**$3:0**$3(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5年4月2日1**$3:0**$3:0**$3(北京时间)。
六、招标监督部门:
中国二冶集团纪检部
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3
七、招标管理部门:
中国二冶集团项目管理部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
联系人:王昆博 电话:0****2-2注册后查看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
联系人:杨洁 电话:1***6注册后查看7****5
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