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饭堂文化氛围建设一期
二、项目编号:2024-JLJZNZ-W4001 三、项目概况: 饭堂文化氛围建设一期: 按照饭堂文化氛围建设要求,饭堂文化氛围建设项目一期包括4个饭堂文化氛围及与饭堂2个外墙(共4块挂牌)的安装建设,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签订合同一周内要充分与采购单位对接核对设计方案(如效果图与报价一览表中规格不一致,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2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效果及质量通过采购单位验收。质保不低于5年。 控制价:343200元。 投标保证金:6千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19: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9: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四)提交方式:线上/线下 均可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20: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二)报名发售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提供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发售。 1.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人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 制作成一个PDF格式压缩包文件,发送到我部指定邮箱(754328884@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段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报名完成后发送信息到注册后查看,内容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询价文件。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提供询价文件。 期间可联系现场踏勘。 (三)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法规制度以及某部提出的各项要求履约,选派专人负责本项目,保质保量制作安装到位,交货后保证提供至少5年售后故障等任何问题的免费解决服务,未按某部要求履约或未达到某部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报价方式:密封邮件或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也可采取线上提交(发送至指定邮箱754328884@qq.com,压缩加密,在开标时由风气监督员现场电询解密)。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均可,纸质文件必须密封完好,文件密封后需在外表面标注公司 十、询价评审 (一)投标方不足3家的不得开始询价。 (二)评审。 1.询价小组:根据军队规定,从某部人员中抽组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原则: (1)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均一视同仁; (3)任何不计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经询价小组成员多数认定,将直接视为无效报价,且自动取消所有项目参与资格; (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3.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列。 4.报价方总报价不得超出某部预算控制价343200元(叁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若超出预算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十、确定中标 (一)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某部根据询价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方为询价项目中标供应商。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书面函告某部提出质疑。 2.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某部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二)中标通知 1.某部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某部协商签订合同。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我部有权取消合同草案。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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