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山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3号商务大厦东塔楼3层4层公开招租竞价公告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中山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3号商务大厦东塔楼3层4层,标的物为3层1****6㎡,4层面积1****6㎡,总面积3****2㎡。标的物的具体情况须由竞投意向人自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二、租赁年限及经营要求
1、标的物的租赁年限为1**$3年(自中标签订合同起计1**$3年)。
2、租金单价不低于:1**$3元/㎡/月,每3年递增5%,装修期免租6个月,培育期免租为4个月(通过承租期内的2**$3个月,每月减半收取租金进行抵扣,具体哪个月份减半由招标人决定)
3、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承担,前两年7元/月/平方米,第三年按照市场情况调整。
4、不允许存在“三合一”(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
5、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投人中标后必须以竞投人自行经营使用,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
7、竞投人不得在本物业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不得在本物业从事电镀、电池、粉尘、喷漆作业等行业;不得在本物业从事“黄、赌、毒”、制假、贩假、无照经营、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且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须达到规定标准。
8、竞投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且竞投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出于维稳及维护集体经济利益的考虑,竞投人应在报名前充分了解物业现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可改为租赁物搬迁、水电使用、经营范围、消防安全、环保要求等),如因竞投人了解不足而导致的一切经济纠纷和矛盾,均由竞投人自行解决,招标人概不负责。
1**$3、一经报名,即默认竞投人同意并遵守以上内容,如发现竞投人出现条件不符或违反上述内容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1**$3、过去3年出现过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各村(社区)出租物业的投标。
1**$3、租赁期满后,中标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归租赁方所有。即中标方投资安装的消防设施、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面天花的装修,以及水、电设施等不动产无偿归租赁方所有,中标方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应保留原状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1**$3、租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休闲、娱乐、康养、餐饮等。
三、竞投方式:公开暗投
四、报名时间、地点
1、领取资料:竞投意向人可于2****5年5月2**$3日至2****5年6月1**$3日,上午0**$3:0**$3时至1**$3:0**$3时,下午1**$3:3**$3时至1**$3:3**$3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办事处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联系人:周先生1***9注册后查看7****3。
2、自然人报名不接受委托,企业报名须提供由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竞投人资格
参加竞投的个人或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竞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且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竞投人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竞投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投(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竞投保证金
1、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5年6月1**$3日1**$3:3**$3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3、交易保证金金额:1***0,0***0.0**$3元。
七、竞投时间
1、请竞投意向人于2****5年6月1**$3日9:3**$3时前,携带竞投相关资料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办事处现场参与招投标会,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按本项目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自然人竞投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竞投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向招标人预交一个月租金。此后,中标人应于每月1**$3日前向招标人缴纳当月租金。招标人收取的租金均为含税价。如中标人出现逾期,处罚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租赁合同保证金
1、合同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以中标租金价格为准)中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1)非不可抗力,或非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中标人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
(2)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3)合同约定的其他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的情形。
2、合同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并且中标人无违约情况,以及中标人履行完以下内容后将书面证明提交招标人后的7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1)中标人按本合同约定返还了租赁物、且完成清场工作;
(2)中标人未拖欠租金等本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费用;
(3)中标人出具变更营业地址或注销营业执照的工商变更手续文件;
(4)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租赁物返还要求。
3、如中标人逾期缴纳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以欠缴保证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3日未缴齐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单方以任一保证金抵扣合同租金、其他应缴费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中标人仍须每月按时缴纳租金和其他应缴费用。
5、因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城市更新等需要收回该物业的,不属于单方违约,双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至物业收回之日起自动废止,如中标人未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十、租赁要求
1、除约定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内容外,租赁物配套其他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相关日常维修、维护、更换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后,中标人负责将租赁物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中标人添置、更换部分)以完好状态交回招标人。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转借、许可他人使用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使用租赁物或租赁合同进行抵押、担保或与他人合营、联营使用等。否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中标人对于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而导致的损耗承担责任。
4、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标准、支付方式等按照中标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费用直接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
5、租赁期内该物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中央空调费、电话费、中标人负责的维修费、管理费、税务、有线电视费等,以及其它各种社会摊派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支付。导致招标人垫付的,中标人应予赔付。
6、中标人保证按照租赁物的功能用途合法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且不影响招标人收取租金等其他费用的权利。
7、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续签、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中标人须在不损坏到现状装修装饰的情况下将属其所有的可移动的办公用品、台凳、空调等自有物品搬离该物业,如有损坏到现状装修装饰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其他包括装修、装饰及安装在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隔墙、电缆电线、灯具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空调管等)。退出该物业时,中标人应保持该物业整洁完好,不得随意破坏、拆除设备设施、装修添附等,否则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但招标人要求或同意中标人拆除的除外。若招标人继续留用中标人品牌进行经营,则品牌无形资产价值双方协商而定,有形资产不可分离部分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可分离部分归中标人或协商后折价归招标人所有。如中标人归还租赁物时未及时清理中标人物品的,视为中标人同意放弃上述在租赁物内的物品所有权,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租赁物至可继续租赁状态,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物品毁损灭失风险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清理费用无法确定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人民币1注册后查看0.0**$3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计付。
8、违约责任:非不可抗力,或非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中标人擅自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则本合同的合同保证金、装修施工保证金(如有)招标人不予退还,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9、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遇政府(包括市、区、街道等)征收征用、收储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租赁物、或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不可归责于招标人的重大火灾等)等导致租赁物损毁、灭失,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免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1**$3、自本项目的《租赁合同》签约完成后,中标人应在1**$3个月内完成对租赁物的装修、筹备并正式对外营业。
1**$3、除不可归责于中标人原因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装修期开始后超过9**$3天仍未进场装修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合同保证金总价的5**$3%,超过半年未进场装修的、或虽然进场装修但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的或怠于施工(包括擅自停工)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整改的,视为中标人拒不履行本项目的《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合同保证金,且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的《租赁合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3、除不可归责于中标人原因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对外营业的,每延迟几个月则租金优惠期相对应减少几个月,已享受租金优惠月份的所有租金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缴给招标人;如超过9**$3天仍未正式对外营业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的《租赁合同》。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
1.封面;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按指模否则作废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适用);
4.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自然人按指模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二、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文件内容(包括签名、盖章)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投标文件用同一文件袋密封,在文件袋上必须标记项目名称、“竞价文件”字样、竞投人名称,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需由自然人签字,企业参加竞投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开标、评标、定标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竞价文件无效:
1)逾期递交竞价文件的。
2)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或承诺书没有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作无效标处理;
3)标函内容有实质性缺失的;
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
5)竞价人资格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
6)经评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价文件规定的。
第二阶段:价格评审
1、有效报价:每月租金不得低于1**$3元/平方米。
2、对报价中出现前后不一致时的情况处理:大小写数据必须一致,不一致时以大写数据为准(小写数据与合计数据不一致除外)。
第三阶段:中标候选人排序
1、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价高者得,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如有相同最高报价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2、若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单位没收放弃中标的候选单位所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作退回,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若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因前款规定同样不能签订合同的,则重新招标。
3、中标价的确定: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4、宣布中标候选单位。
十四、投标须知
1、竞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均不退回。
3、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也无任何经济补偿。
4、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之日后的9**$3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可协商确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并通过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明确。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5、竞投保证金:
1)未中标人的竞投保证金,将在发出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规定缴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至招标代理。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玖仟元整(¥9****0.0**$3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支付。
发布日期: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