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医用气体(瓶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579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瓶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日(①合同期限内,合同总金额支付完毕视为合同结束。②合同期限结束,合同总金额未用完视为合同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也可以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以及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如有补充申请事项或药品再注册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纳入药品管理的医用气体适用)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