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明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注册后查看0元
最高限价:1注册后查看0元(大写: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
采购需求:中心设在新城和润家园8栋1层1**$3号及8栋2层1**$3-1号商铺,面积约为7***3平方米,设置了“9室5区1基地”,是集办公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主要提供网络通讯费、饮用水、打印机租赁、场地清洁、办公耗材、空调清洁及雪种维护、设备维护、场地维护、图书管理、消防器材更换、场地险等服务,为开展心理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扫描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不接受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报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需全屏截图扫描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5年7月11日至2****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3 至1**$3:0**$3 ,下午1**$3:0**$3 至1**$3:0**$3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方式:电话联系 陈女士 0****5-2注册后查看4
四、应答文件提交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同类业绩(心理服务类运营项目)合同不少于3份;
?5.资质证明: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范围,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等全屏截图;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汇总PDF合集发送至邮箱:zfwjczl@szgm.gov.cn。
提交截止时间:2***25年7月1**$3日1**$3点0**$3分(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五、公告期限
2****5年7月11日至2****5年7月17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广场路光明区人民政府综合楼5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2注册后查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