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机关会议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关会议室改造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湖州市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5-JWZJHU-G1****1
2.2工程特征: /
2.3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标人指定地址。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控制价:1注册后查看1.7**$3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2***25年 7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2****5年 8 月 1**$3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2.6招标范围:机关会议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
2.7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国家、军队、地方、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还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1)5***0号)的要求执行。③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1)3**$3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投标人应符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不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无在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军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特定资格: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lap.mil.cn/)进行注册。文件申领时间内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提供网站注册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投标供应商需承诺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承诺函进行填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获取时间:从2***25年6月1**$3日0**$3时0**$3分到2***25年6月2**$3日1**$3 时0**$3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25年6月1**$3日至2***25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3时至11:30时,下午14:0**$3时至1**$3: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9注册后查看2**$3@qq.com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报名单位邮件回复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采购机构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8****2)。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25年07月02日09时3**$3分,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章老师、陶老师
移动电话: 1***5注册后查看8****2、1***5注册后查看5****9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湖州市某单位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 1***2注册后查看9****6
2***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