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span></span></p></td></tr></tbody></table> 备注: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合同签</span>订为准,合同期内</span>医院每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span>;</span>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合同。</span></p> 1.</span>6服务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span></p> 1.</span>7</span>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span> </span></p> 1.</span>8</span>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span> </span></p> 2、供应商资格要求</span></strong></p>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span></p>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span></p>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span></strong></p> 2.3.1</span>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span></p> 2.3.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span>到期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延期证明,</span>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人员需持证上岗。</span> </span></p> 2.3.</span></strong>3 </span></strong>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span></strong></p> (</span>1)</span></span>根</span>据《关</span>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span>(财库[2****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span></span></p> (</spa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span></span>并提供</spa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span></span></strong></p> (</span>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span></span></p> 注:(</span>1</span>)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span></p> (</span>2</span>)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span>,</span>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span></p> 3</span></strong>、《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购买)</span></strong></p>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2</span>5</span>年</span>3</span>月</span>1**$3</span>日至</span>2***2</span></span>5</span>年</span>3</span>月</span>1**$3</span>日,每日上午</span>8:3**$3时至1**$3:0**$3时,下午1**$3:3**$3时至1**$3:</span></span>0</span>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以邮件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span></p> 3.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span></p> 3.2.1</span>(</span>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span></span>法人身份证明、</span>本人身份证复印件</span>和</span>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span>外地企业须提供在安阳市公安局的备案资料)。</span></p> (</span>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span></span>和</span>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span>外地企业须提供在安阳市公安局的备案资料)。</span></p>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到</span>hnzdzbdlyxgs@1***3.com。</span></span></strong></p> 3.3 磋商文件售价:</span>3</span>0**$3元/份,请各供应商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span></p> 4</span></strong>、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span></strong></p>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2</span>5</span>年</span>3</span>月</span>2**$3</span>日</span>上午</span>9</span></span>:</span>3**$3</span>时(北京时间)。</span></p>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span>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span>1***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四楼4***1室(</span></span>开标室</span>)。</span></p> 5</span></strong>、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span></strong></p> 节</span>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span></p> 6</span></strong>、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span></strong></p>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span>安阳市妇幼保健院</span>官网》、《</span>中国</span>采购与招标网》、《</span>中国</spa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span>3个工作日。</span></span></p> 7</span></strong>、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span></strong></p> 采</span> 购</span> 人:</span></span>安阳市妇幼保健院</spa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