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县(市、区)游泳场馆、学校、宾馆、健身会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游泳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游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市游泳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对盐城市游泳场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和游泳指导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1**$3-5**$3周岁,有一定游泳基础并符合专业基本资格的人员;
2.初级救生员:2**$3米速度游男子2**$3秒、女子2**$3秒以内,潜泳2**$3米;
3.初级指导员:持有效的救生员证,距离游5**$3米蛙泳+5**$3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分0**$3秒以内,女子2分3**$3秒以内;
4.中级指导员:持有有效的游泳指导员初级证1年以上,跳台出发+5**$3米蛙泳+2**$3米自由泳+2**$3米仰泳,男子2分0**$3秒以内,女子2分3**$3秒以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5年3月7日-4月1**$3日
2.报名地点:盐城市游泳馆前台(盐城市解放南路1***2号全民健身中心裙楼一楼)
3.咨询热线:
市游泳馆前台:0****5-8注册后查看4
卫老师:1***8注册后查看0****6 宣老师:1***1注册后查看6****9
徐老师:1***0注册后查看3****9
三、培训、鉴定考核时间
2****5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费用(含培训、资料、考试鉴定费)
1.初级游泳救生员:8***0元/人;
2.初级游泳指导员:1****5元/人;
3.中级游泳指导员者:1****5元/人;
4.高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报名可优惠1**$3%。
5.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蓝底纸质照片一张(小二寸);
(3)盐城市游泳救生员、游泳指导员鉴定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五、培训内容与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和游泳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六、颁发证书
经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附件:盐城市游泳救生员、游泳指导员鉴定报名登记表(1).doc
盐城市游泳馆 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
盐城游泳培训基地
2****5年3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