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白银高新区清河大道(南延段)综合管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进度跟踪
-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白银高新区清河大道(南延段)综合管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编号:E6204000607009220001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5-05-27 09:00:00
招标项目名称: |
白银高新区清河大道(南延段)综合管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
项目类型: |
A02 |
项目编号: |
BGZJ-JS25031 |
招标人: |
白银高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承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监督机构: |
白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白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50.000000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该项目EPC总承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1 |
E6204000607009220001001 |
450.000000万元 |
监理 |
标段名称:
E6204000607009220001001白银高新区清河大道(南延段)综合管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0400076778337D-20250506-017714-8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对人员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监理业务培训的证书;监理员具有监理业务培训的证书及中专及以上文凭证书。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标段内容:
一标段道路长度1060m,本标段设计起点位于现状清河大道与产业路交叉口(即清河大道南延段起点),由北向南依次上跨G6京藏高速、赵家窑沟于桩号K1+060处到达本标段设计终点。
二标段道路长度3277.662m,本标段设计起点K1+060顺接一标段设计终点,由北向南依次与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T形交叉,于桩号K4+337.662处到达本标段设计终点(即清河大道南延段终点),道路终点与规划五号路平面T形交叉。
三标段为清河大道互通,互通匝道设计速度均采用40km/h,互通A匝道起点顺接二标段设计终点,由北向南依次上跨小沙河、G341线,并通过B匝道、C匝道、D匝道、E匝道与G341线相接。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