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雅安某部2****5年度营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5-JWSCYA-G3****2 三、项目概况: 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4注册后查看0.5**$3元。 本项目谈判文件0元/份。 1、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谈判文件获取: 网上报名申领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④经办人身份证及谈判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⑤供应商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⑥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书面承诺)。 注:均须加盖公章。 2、报名邮箱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发送到邮箱:1注册后查看2***8@qq.com 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 3、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3、供应商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0**$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3:0**$3 至 1**$3:0**$3 ,下午 1**$3:3**$3 至 1**$3:0**$3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四川省 雅安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4.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安考B证)。 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及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及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1**$3日 1**$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1**$3:3**$3 (三)投标地点: 四川省 雅安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1**$3日 1**$3:3**$3 (二)开标地点: 四川省 雅安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6〕1***5号)的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