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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一期)监理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18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祁崇淮,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位于克拉玛依农业综合开发区东南侧,玛纳斯河岸线左岸
2.项目规模:建设调节水池1格,正常蓄水位283.60m,死水位278.20m, 最大坝高7.9m,配套建设扬水泵站1座。(与招标设计图、初设报告纸不一致处,以招标设计图纸、初设报告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02003909000152001001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一期)监理
259
75.0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一期)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等)、平行检测(材料检测、金属结构检测、土建检测等相关所有检测内容),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各项协调工作。所有需要监理的工作范围均纳入到监理招标所需服务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行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邮 编:834000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曹帅联 系 人:黄艳丽、邵彩霞
电 话:注册后查看电 话:注册后查看
传 真:注册后查看传 真: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537155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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