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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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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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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魏家地煤矿分公司选煤厂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编号:E6200000600054008001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5-02-23 18:30:00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魏家地煤矿分公司选煤厂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类型: |
A08 |
项目编号: |
GZ2502011-GSJMNY |
招标人: |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魏家地煤矿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2,4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监督机构: |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规划发展与环境保护部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规划发展与环境保护部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4843.500000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原煤储煤场、脱粉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装车系统、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排矸系统、供电系统、室外给排水及供热、辅助厂房及仓库、场区设施、改造及拆除及智能照明、附属设施及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现场技术交底等范围内所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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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6200000600054008001001 |
14843.500000万元 |
监理 |
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54008001001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魏家地煤矿分公司选煤厂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0214-096832-7
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格条件:
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3 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选煤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类似项目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用户证明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年产能、承包人、开工时间(或计划竣工时间)并加盖公章。
注:母子公司之间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2.4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份选煤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类似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至少两年的社保证明,以及能证明项目经理符合以上业绩要求的总承包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审核合格后不可更换。
标段内容:
原煤储煤场、脱粉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装车系统、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排矸系统、供电系统、室外给排水及供热、辅助厂房及仓库、场区设施、改造及拆除及智能照明、附属设施及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现场技术交底等范围内所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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