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东营市人民医院关于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的公示
招标公告
山东省
公告内容
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5〕5 号)和《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卫财字〔2****5〕2 号)文件要求,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我院按照确定的住院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结合既往历史数据测算,按“本院各病种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现将部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单位:元)
说明事项:
1.此标准自2****5年6月3**$3日起执行。
2.以上预交金收取标准为我院当前执行标准,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收取,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3.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商业医疗保险、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有第三方责任人或存在其他非医保报销情形的,归为自费患者类型。
4.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东营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