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购置制氧系统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购置制氧系统 | ||
项目类型: | D0**$3 | 项目编号: | XFZC2****5-0****2 |
招标人: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泓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监督机构: | 西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西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2.0注册后查看0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购置制氧系统2套,并完成机房建设。(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机房建设、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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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6***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9****1 | 2***2.0注册后查看0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医院购置制氧系统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6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7***6C-2注册后查看6-0注册后查看8-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交易。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制氧设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注册证。(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压力容器的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含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须提供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段内容:
购置制氧系统2套,并完成机房建设。(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机房建设、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