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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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300-04-01-8221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大亚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大亚湾区。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道路总长度7.5千米,改造后单侧非机动车道宽度3.5米,非机动车道总长度15千米;新建5座人行天桥(具体以相关审批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项目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迁改等相关成果。具体专业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设计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及工程验收标准协助编制工程检测、监测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总设计周期暂定为75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4836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无;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6-10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3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3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7-03 10:00:00 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告为准。 | ||
招标人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办公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二路28号华邦首府1号楼2层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
发布责任人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质量标准: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3.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3.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3.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3.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4.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5.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6.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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