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西昌学院、农行校企合作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信创升级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各潜在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西昌学院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协同办公系统信创升级一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西昌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农行校企合作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信创升级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本项目所有款项由本项目出资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在“西昌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专户资金中支付。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6**$3万元
四、拟采购的项目名称及供应商清单
序号 | 拟采购项目 | 拟定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西昌学院、农行校企合作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信创升级项目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光彩小区八栋一楼一号 |
五、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因以下原因导致只能从某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为学校整体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随着IT技术的不断革新及向自主可控发展,越来越多的教职工提出了在信创终端上办公的需求,本次项目主要完成系统的信创升级。
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自2****6年运行至今,系统内现有6**$3G多的数据库数据、2****0G多的文件数据数据,在本次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信创升级时,需保留原系统用户操作习惯,将原系统数据原样迁移至新系统,确保原系统数据不丢失,以达到新旧系统无缝对接的目的。
凉山州慕蒽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西昌学院协同办公系统的运维服务商,是现有协同办公系统生产厂家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凉山州唯一的授权经销商。现有协同系统核心代码、数据库架构及接口协议均为独家知识产权,其他供应商无法在保证系统兼容性、数据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的前提下完成改造,西昌学院特申请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3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3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3条第1项规定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 编:6注册后查看3
联 系 人:贵老师
联系电话:0****4-2注册后查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