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涌泉大街至清泉街)】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1B0**$3 | ||||||||||||||||||||||||||||||||||||||||||||||
招标内容: | |||||||||||||||||||||||||||||||||||||||||||||||
【峰峰矿区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涌泉大街至清泉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涌泉大街至清泉街)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峰矿区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涌泉大街至清泉街)、峰审批投资【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峰峰矿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2**$3万元,建设规模:峰峰矿区支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涌泉大街至清泉街),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建设地点:峰峰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0**$3-1**$3 0**$3:0**$3至2****5-0**$3-2**$3 2**$3:5**$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2**$3 0**$3:0**$3:0**$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0-5注册后查看0 电子邮箱:jgk5注册后查看0@1***3.com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